辽宁省关于2015年全省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辽农办农发【2016】21号
各市农委,绥中、昌图县农发局:
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2015]54号)要求,各地农药管理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了农药产品随机抽查、指定抽查和生物农药专项抽查(以下简称“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2015年全省农药监督抽查产品共计402个,其中随机抽查产品262个,指定抽查产品106个,专项抽查产品34个。抽查产品涉及经营单位350余家,生产企业140余家。
1.随机抽查。随机抽查的262个产品中,质量不合格产品14个,占5.3%,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94.7%。在14个不合格产品中,有2个产品非法加入了非登记农药成分,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4.3%;有2个产品所标注的有效成分未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4.3%。不合格标签20个,占抽检样品总数的8.0%,标签总体合格率92.0%;其中,假冒登记证号的有2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0.0%;农药名称、毒性标识、商标、生产日期等项标注不合格标签14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70.0%;扩大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的4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20.0%;擅自更改核准标签内容的5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25.0%。(见附件1)。
2.指定抽查。指定抽查的106个产品中,质量不合格产品6个,占5.7%,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94.3%。在6个不合格产品中,有1个产品非法加入了非登记农药成分,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6.7%;有1个产品所标注的有效成分未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6.7%。不合格标签14个,占抽检样品总数的13.2%,标签总体合格率86.8%;其中,农药名称、商标、毒性标识、生产日期等项标注不合格标签12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85.7%;扩大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的4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28.6%;擅自更改核准标签内容的6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42.9%。(见附件2)。
3.专项抽查。专项抽查的34个产品中,质量不合格产品28个,占82.4%,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17.6%。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全部非法添加了非登记农药成分,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00%。不合格标签20个,占抽检样品总数的58.8%,标签总体合格率41.2%;其中,假冒登记证号的有4个,伪造登记证的1个,登记证存在问题产品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25.0%;农药名称、商标、毒性标识、生产日期等项标注不合格标签13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65.0%;扩大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的9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45.0%;擅自更改核准标签内容的8个,占标签不合格产品总数的40.0%。(见附件3)。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培训。2015年农药市场抽查暴露了我省部分农药监管机构在市场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不按规范程序执法、抽样单与委托协议填写与送检样品不一致等问题。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效能以及办案的调查、取证水平,各市农药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加快办案效率。
二是严厉查处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里已向有关市下发了“不合格产品查处函”。各市农药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切实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销售非法产品的行为按上限处罚,并根据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认真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对标签存在假冒、伪造登记证号,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的问题产品,要依法严查;对注明“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的产品,一律按经营假冒登记证号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省农委将报请农业部吊销其产品登记证。
三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市场检查活动。在今后的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对不合格产品以及存在非法经营行为的经营单位,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力度,进行重点监管。同时,要把不合格产品涉及生产企业的其他产品列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存在的问题。
四是加强生物农药使用培训。各地要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销售违法生物农药产品的行为,震慑违法分子,引导农药经营者守法经营,销售合格生物农药产品。同时,要加强生物农药产品特点、安全使用及生物农药违法添加化学成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辨伪识劣能力,减少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附件:
1.2015年全省农药监督抽查随机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doc 2. 2015年全省农药监督抽查指定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doc 3. 2015年全省农药监督抽查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doc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辽宁省植保网)